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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权利重构治理信任:“信用代证”改革的数权逻辑与政...
“信用代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企便民的重要举措,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是指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这看似是一项简化流程的便民措施,实则蕴含着治理模式的深层变革:信用数据正在被赋予传统纸质证明权力,成为新的信任锚点。 传统证明模式下,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信息掌握相对分散,各部门基于自身职能产生和管理信息,市场主体为证明自身状况,必须逐一获取各部门的纸质证明,本质上是公章权力对纸质材料的独占信任。这种模式下,信任的载体是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信任的来源是行政权威。 “信用代证”改革用共享的公共信用记录替代证明,把“群众跑腿”转为“数据跑路”。更深层的变革在于,数字权利正在重构治理信任机制。基于数据的信用记录不再依赖纸质公章流程,而是通过多源数据验证建立可信关系,由一对多转变为多对一。信任的载体从纸质证明转向数字报告。这一转变标志着治理的变化:从基于公章的信任转向基于数据的信任,从繁杂的纸质证明转向数字动态记录,从分散的确认转向集成的画像。 从数据要素角度看,“信用代证”改革实现了政务数据从“沉睡资产”到“活跃要素”的转化。长期以来,各部门积累的大量信用相关数据有待进一步整合,数据价值无法充分释放。改革通过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通了数据壁垒,实现了数据要素的规模化配置。这种配置遵循了数据要素的基本经济学规律,数据的价值在于使用而非占有,在于流动而非静止,在于组合而非孤立。专项信用报告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等信息,通过多维度数据的融合,产生了“1+1>2”的价值增值效应。 目前,信用报告数据使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将数据质量责任精准定位到具体部门,数据异议反馈机制初步形成了质量监督的闭环。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了数据要素的高质量供给,为基于数据的治理决策奠定了基础。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和制度保障,确保申请主体报告用好、好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信用报告的有效性背后是报告的真实性和权威性,相关法律制度仍有完善空间。信用报告作为法定证据的采信标准、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部分案件对信用报告证据效力认定存在分歧。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模式,建议进一步推进信用报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专项信用报告与传统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行政机关体系内要建立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的规定和奖惩措施,保障信用数据能够有效流动起来。明确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数据资产的相关责任权利,将政务数据使用作为履职尽责的考核项,推动纳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体系,形成常态化监督工作,推进改革继续深入。 二是进一步推进可信空间建设。部分行业信用记录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仍有提升空间,需进一步优化数据质量。亟需建立“信用代证”可信数据空间,保障各级各部门数据传输校验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发“代证”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批量核验、风险预警、合规检测等增值服务。通过创新券、首购订购等方式给予首年补贴支持,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三是进一步完善主体权益保障。建立快速异议与修复机制,可更好保障主体合法权益。可借鉴国际数据保护的经验,建立异议处理机制,一般异议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复杂异议3个工作日内给予初步回复,紧急异议(涉及重大商业机会)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设立“信用修复快车道”,对于已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的轻微失信行为,建立“即申即修”机制。探索建立信用保险制度,对因信用记录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四是进一步减小区域间差异。各地区数字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需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均衡发展。公开数据显示,东部地区政务信息化投入是中西部地区的2.3倍,数据共享程度差距达40%以上,在区域信息化基础差距上要考虑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在区域协同上,开展区域协同示范,在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建设“信用代证互认示范区”,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互认清单,通过“白名单”机制实现异地事项免证办理。上海自贸区的经验表明,跨区域信用互认可将企业跨地投资的前置审批时间缩短60%以上。建立“信用代证能力指数”,定期评估各地区实施水平,将评估结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 “信用代证”改革的深层价值在于重塑政府与市场的信任关系,从“证明你是你”转向“你的行为记录即可证明”。这种基于数据的信任机制更加客观、动态、可追溯,为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统筹兼顾多方面因素,例如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便民与安全、创新与稳定。这要求我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和权益保护机制,确保数字化红利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金鑫,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广华,山东省德州市大数据与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副主任,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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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数字“加速度”加快服务质量提...
近年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让数字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以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及电子稽查工具为抓手,分析数据存在问题,建立动态问题管理台账,加大力度治理存量数据,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推动住房公积金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截至5月,从技术层面处理8类问题,更新整改各类数据214809条,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量评估提分方面实现5个指标数据一致,5个指标偏差小于1%,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量评估”分数由53.06分提升至64.07分。 以数据共享促进服务提升。目前,该中心业务数据已成功融合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市数据共享交换门户管理平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窗通”平台、市住建局数据接口、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接口以及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数据接口等多个关键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同时,该中心以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步办结为目标,将婚姻关系、不动产权信息、商品房备案合同信息、个人征信信息、企业开户信息、职工公积金异地缴存信息、商业住房贷款信息数据等嵌入到核心业务系统与渠道业务中,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pp的“消费贷授权”功能提供了与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共享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数据的授权机制。 以数字化发展推进业务发展。该中心持续推动包括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VTM自助服务终端等业务服务渠道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截至5月,中心线上服务渠道共办理业务47685笔,一步办结业务37299笔,审批办结业务10386笔。该中心还建起住房公积金数据仓库,将数据作为“数字公积金”的核心资源,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可视化,直观体现业务办理情况。基于风险数据库和风控引擎能力,梳理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需要人工进行审批的流程,根据业务特点建立智能审批模型,在申请、初审、复核等阶段嵌入审批模型,自动识别风险、提示风险、阻断高风险业务,提升业务审批过程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业务合规和资金安全。[李文涛]
以金融“活水”激发小微企业活力
企业发展,少不了贷款。可贷款从哪里来?可以从“数”中来。 前不久,重庆缙云山脚下的一家农产品公司,因采购商的预付款机制,导致自身现金流被挤压,愁坏了负责人黄道宽。为难之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了作用。根据企业涉税数据等信息,金融监管部门可筛选出有合理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清单,银行再结合自己的调研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满足条件的黄道宽,拿到了200万元信用贷款,公司又接了几单新合同。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支持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不可或缺。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0万亿元,同比增长12.3%,信用贷款占比近三成。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建立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打通小微企业融资“中梗阻”,作用和成效显著。截至7月末,各地依托该机制累计走访小微经营主体近9800万户,目前发放贷款达22万亿元。 融资堵点、发展痛点就是政策发力点。小微经营主体贷款难在哪?银企信息不对称,沟通、尽调成本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参差不齐,缺资产抵押,贷款风险高……畅通银企对接的“高速路”,必须探出新策、拿出实招。 融资融资,一个“融”字至关重要,关键在于搭建沟通“连心桥”,做到心相融。一方面,不少小微企业经营者渴望获得安全、便捷的贷款产品;另一方面,银行也希望获得安全、可持续的用户。搭建银企互信的平台,协调工作机制十分重要。在福建、重庆等地,街道、社区网格员和银行员工一同进园区、访企业,银企双方都更容易打消顾虑。进一步畅通渠道、完善机制,确保银企形成良性互动,金融服务就能更精准。 提升融资服务的可得性和精准性,数字技术是填平“信息鸿沟”的好工具。如今积极发展数字金融,就是要连通“数据孤岛”,实现银企双赢。调研时,不少银行客户经理说,最开始接到“推荐清单”时,以为是“摊派任务”。一走访才发现,清单上的企业确实有发展前景、有资金需求,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现实情况在变,企业需求在变,利用新技术更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动态化需求,金融业才能不断开辟高质量发展的新空间。 进一步讲,每一笔融资业务的背后,都有高质量发展的挖潜空间。比如,一家砂石开采企业曾受到行政处罚,这个“污点”影响了后续经营。当地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了解情况后,协调有关部门辅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企业得以轻装再出发。再如,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贷款到期“过桥”难题,浙江、山东等地将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嵌入协调工作机制,企业得以减负。进一步加强支撑保障,做好更有力度、温度的金融服务,不断为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贡献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金融“活水”才能更好浇灌高质量发展沃土。 金融活则经济活,好政策要重落实。加强央地协同、用好数据手段、各领域汇聚合力,定能更好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助力越来越多小微企业在创新发展道路上阔步前行。 (作者屈信明为本报经济社会部记者)
构建传统美德与公民道德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
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建设,使中华传统美德接续传承,使公民道德有效养成,特别是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公民道德的深度融合,是我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就必须全面把握中华传统美德与公民道德的核心内涵及其深刻关联,进而深入探究二者彼此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 中华传统美德与公民道德的核心内涵及其内在关联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国古代道德文明的精华,它凝聚了中华民族道德人格的精髓,是中华民族共存共荣的黏合剂。对中华传统美德予以深刻总结,是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伦理文化的关键一环。在中华民族道德发展史上,孔子曾经建构起以智、仁、勇三达德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提出了礼、孝、悌、忠、恕、恭、宽、信、惠、敏、温、良、俭、让等一系列道德条目。孟子则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扩展出君礼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仁妇顺、朋友有信的人伦关系理论。春秋战国之后,人们通常把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报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政、笃实宽厚、勇毅力行等道德条目视作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上述中华传统美德是一个有机整体,它反映了中华民族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各种关系的基本道德遵循。 在“自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基础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视作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社会公德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其根本目的是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等,它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它鼓励人们在家庭生活里做一个好成员。个人品德包括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等,它鼓励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养成好品行。上述道德条目充分反映了人们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日益分化的当代社会必须遵守的基本社会规范,它对不断提升现代公民的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造就时代新人,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关怀意义。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日积月累而逐步生成的一种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它在本质上同中国共产党人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相互贯通,它与公民道德之间具有高度契合性,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之间具有极大融通性。从这种意义上讲,要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植根于中华传统美德的文化沃土,才能使公民道德的生成发展根深叶茂,并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中国的卓越贡献。 在强化法治保障机制中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公民道德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从这种意义上讲,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力争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每一个环节,全面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的有机结合。在立法领域,要及时把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民群众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中华传统美德内容和现代公民道德要求转化为当代的法律规范,特别是大力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在执法领域,加大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善于运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和发挥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道德凝聚民心的作用。在司法领域,大力发挥司法裁决在惩恶扬善、定分止争中的作用,通过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司法案例,让人们感受到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道德在维护国家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在守法领域,大力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鼓励其坚守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道德的底线要求,不断形成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文化氛围,营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建设现代公民道德的良好环境。 为此,笔者仅以立法领域的社会诚信建设为例予以简要分析,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历来都是从天道之诚推演出人道之信,认为诚是信的内在根基,信是诚的外在表现,并形成了族训家规的信义文化、民俗乡约的信誉规诫、以信取利的商规行约、惩伪治诈的律令典章等。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如何借鉴中国传统诚信文化中的合理成分,使其与当代中国的信用法律制度、信用服务制度、信用监管制度、信用教育制度相互融通,无疑是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深度融合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在一段时间内禁止乘坐高铁和飞机、禁止贷款和从事相关商业活动等,直到其消除失信行为的影响为止。作为中国传统诚信道德与现代信用制度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之一,这种古今结合与德法共治的实践路径,无疑值得大力提倡和不断完善。 在彰显公共政策价值导向中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的紧密结合 党和政府制定的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同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密切相关,直接涉及每个人的物质利益,同时它的实践效果又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判断。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制定和实施各项公共政策时,既要充分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要求,又要真正符合建设新时代公民道德的价值期待,同时不断强化对公共政策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的评估,及时纠正同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道德要求相背离的突出问题,最终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的有机统一,有效促进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的落地生根。特别是党和政府在制定各种经济社会政策和具体改革措施过程中,涉及就业、住房、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时,能够妥善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种利益关系,真正体现出中华传统美德中见利思义、现代公民道德中办事公道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平等公正的各种道德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公共政策都会涉及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各个主体之间有时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并不完全一致,加之各个主体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对称、权责不对称,也比较容易造成各种“非对称性风险”,其中就包括道德风险。因此,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应贯穿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唯其如此,才能实现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建设现代公民道德的有机统一,从而真正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发挥社会规范引导约束作用中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的彼此融合 自古至今,人类社会的各种行为规范是调节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关系的重要手段。新时代以来,各行各业坚持运用“两个结合”的科学方法,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包括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具有针对性的行业规范不断涌现,特别是各类群众性组织制定的组织章程、行为准则等,很好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它们将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公民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在规范、调节、评价人们言行举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笔者仅以乡规民约中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例予以说明。新时代以来,全国各地为了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积极促进摒弃家庭生活中的陈规陋习、培育家教文明新风、创新家风传承等。如,全国各省市乡镇党政部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在农村家庭的婚丧嫁娶方面,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的彼此融合,不断焕发乡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新气象。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努力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影响,为有效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和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全国各地还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广泛开展共建美丽中国的宣传实践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活理念,教育广大群众在家庭生活中努力增强生活用品节约意识、垃圾分类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等,逐步养成绿色家庭文明,努力传承绿色家庭风尚。 当然,要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与现代公民道德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除了采取上述有效措施之外,还必须综合施策和标本兼治,善于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管理、社会自治、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大力惩治违背中华传统美德和突破现代公民道德底线的行为。特别是对一段时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逐步建立起惩戒失德行为的常态化机制,不断净化社会的道德文化环境,有效形成全社会扶正祛邪和惩恶扬善的良好风气。 (作者:靳凤林,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教授)
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对我国未来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作了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三方参与,增强养老服务产业的市场活力,形成对政府主导养老服务事业的有效补充和相互促进,对于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高,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加快形成。进一步优化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一方面,可以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并通过财税支持、投融资支持、土地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国有资本、外商投资、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运用公建民营、政府购买等多种模式,坚持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的方向,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市场;另一方面,需要持续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体系、行业标准体系、机构信用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定养老服务产业管理和服务的标准,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入和服务业发展的不断成熟,养老服务也日益发展壮大。它不仅是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公共服务事业,也是蕴含巨大发展潜能的养老产业,可以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主导的养老事业是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目标在于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以企业为供给主体的养老产业更具灵活性和多样性,若能充分发挥其市场配置效应,不仅可以精准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从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健康科学等方面促进老年消费的深度培育和挖掘,还能从供给侧推动养老模式创新,加快新技术在智能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吸引人才、资源等要素流入,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广大老年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和产品。更进一步说,养老服务产业的市场繁荣有利于推动整个银发产业的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延伸,带动老年用品研发制造、养老地产、康养旅居、健康管理等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从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当前,数字技术赋能使养老新业态不断涌现。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产业中得到应用与发展,智能养老服务和产品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强,养老服务的消费群体将不断扩大,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将不断释放,养老服务产业迎来重要的机遇期,但同时也面临供需结构不平衡、投资回报周期长、专业人才欠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效需求不足等方面的挑战。 未来,我国养老服务的需求规模将持续扩张,老年人口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将继续提高,有必要从供给端作出积极回应,以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基本思路,坚持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首先,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责边界,构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与效率提升。其次,要推动产业融合,继续促进养老服务产业与医疗、康复、护理、家政、旅游、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以集群化发展整合资源,依靠品牌化提升市场竞争力。再次,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服务模式创新,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产业规划、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和产品的开发,鼓励科技企业与养老服务的跨行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的养老需求。最后,释放养老消费潜力,可通过改善养老消费环境,优化养老消费设施布局,加强养老服务和老年产品的质量监管,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种类,从而提高老年人消费积极性,培育激活养老需求。 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只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才能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打开新局面,真正满足老年人的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杨舸,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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