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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近3万亿...
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启动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2025年税务部门帮助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近3万亿元,有效缓解融资难题。 2025年,税务部门实施系列利企便民服务举措,推动税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办税缴费便利度稳步提升。优化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增设代开数电发票、环境保护税申报等预填功能,智能办税事项覆盖面提升至85%,办税时长平均缩短20%。积极推行涉税业务全国通办,全年累计为纳税人提供跨区通办服务254万次。 二是“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扩围。联合市监、人社、住建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个转企”、企业数据填报3项“一件事”全流程整合办理。同时,在28个省份落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不动产登记办税“一件事”高效办理,累计办理业务超20万笔。 三是信用管理日趋完善。出台《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评价范围,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深化“银税互动”,2025年帮助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近3万亿元,有效缓解融资难题。 四是诉求响应更加高效。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整合各渠道税费诉求,2025年总局、省局层面累计解决涉税热点诉求1303项,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优化一类业务”转变。 练奇峰表示,今年,税务部门将聚焦四个方面推出务实举措,办好为民实事。 一是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进一步迭代升级智慧办税服务举措。持续优化纳税申报服务,完善新电子税务局和移动端APP功能,扩大智能预填范围,优化申报智能自检功能。探索搭建税务AI大模型,有序试点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出口税收凭证开具“网上办”,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让办税缴费更省时更省力。 二是通过申报智能提醒、重点行业专项辅导、大企业税务合规遵从事项清单等举措,帮助经营主体夯实合规经营基础。同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拓展守信激励措施,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帮助经营主体夯实诚信纳税基础。 三是针对群众办事所盼,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件事一次办”,上线社保费缴费记录线上查询等服务,并巩固拓展多元化缴费渠道,让缴费服务更暖心。同时,推广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发票开票缴税融合场景,优化自然人代开发票流程,及时响应群众办税缴费诉求。 四是持续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与水利、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合作,提升业务办理质效。拓展“支付即开票”应用场景,将企业销售二手房申报纳税纳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理”,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税“高效办成一件事”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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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游成了“购物游”“低质游” 专家:将旅行社和导游...
近日,海南海口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的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老年旅游团,40元游桂林4天3夜还包吃包住,自己劝诫还被说“不正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7月16日,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地接社桂林美好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涉嫌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地接社导游李某、黄某涉嫌向旅游者虚假宣传兜售物品,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通报中提到涉事组团社为海南佰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7月17日,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通报调查结果:海南佰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已被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涉嫌非法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后续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等,对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立案查处,从严从快处罚。 正值暑期,多地迎来旅游高峰期,不合理低价游乱象随之而来。《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海南海口某网友发布的视频中,有不少网友评论称自己参加低价游时被强制购物:有人报了“280元琼海到三亚”的旅游团,最后买了2万元鱼油;有人参加“50元旅游团”,花1万多元买了一床蚕丝被;还有人吐槽“低价游成了购物游、低质游”…… 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显示,盘点过去一年的典型消费舆情事件,28.5%的受访者最为关注“低价旅游团暗存强制购物问题”。 不合理低价游缘何屡禁不止?又该如何根治这一乱象?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低价游变成购物游 连哄带骗诱导消费 7月初,来自重庆的东先生报名参加“湖北恩施5天4晚跟团游”,4个大人2个小孩只需3560元(不含往返费用,食宿、门票等全包)。因为价格太低,东先生担心有猫腻,便询问销售缘由,对方回复“湖北当地政府补贴,只需去一个购物超市,待够时间就出来,不强制购物”。 结果到了恩施第一天,东先生就被要求签订旅游协议,购买旅游意外险,每人300元,景区“必消项目”每人280元;第二天,东先生一家又被要求交纳“二消项目”(非景区必消)465元;第三天至第五天,他们被拉去购买朱砂、玉石、玉佩、茶叶、银饰等,花了数千元。 “每天只要坐上大巴车,就要面对导游的推销,还不让我们在车上睡觉,说这是对导游的不尊重。”东先生吐槽道。 来自四川的黄女士也有过类似经历。前不久,黄女士花19.9元报名参加了“龙门四溪沟清凉一日游”。该团具体信息显示:含早餐午餐,全程两个购物店,65岁以下补门票20元,湖泊、峡谷、溪沟、天然溶洞,全程正规旅游大巴。 启程当天上午,黄女士和其他游客就被带去两家购物店。在其中一家购物店,销售人员以购买电器返还现金的方式,诱导他们购物。黄女士花500元和1500元购买了两次厨具,第3次以2500元购买时对方不再返还现金,而这些厨具的实际价格远低于其购买价。黄女士发现被骗后与销售人员协商未果报警,最终购物店返还金额2500元。 截至7月18日,记者在某第三方消费者投诉平台检索“低价游”发现,相关投诉有1875条。 一直关注旅游市场乱象的某平台博主“辉哥”体验过多个低价团。他分析说,不合理低价游的逻辑不是让每个人都能出行旅游,而是通过连哄带骗让参团的游客不断花钱。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低价团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强制购物和隐性消费。旅行社与商家合作,通过带游客到指定店铺购物,从中抽取高额回扣。导游往往会施加压力,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高价商品。此外,低价团行程中常会出现一些看似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如景区内的电瓶车、游船、表演等,实则为变相的二次收费。如果游客不参加,导游就以可能影响整个团队的行程进度为由迫使其买单。 虚假宣传兜售产品 涉嫌违反多重规定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鹏指出,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李晓鹏说,在一些不合理低价游中,导游和旅行社的做法违反了这些规定,不仅使旅游者遭受财产损失,还破坏了旅游体验,严重侵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展与旅游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尹玉认为,旅行社以低价为噱头吸引游客,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和商业活动中的诚信原则,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的规定。并且低价诱导、强制消费的模式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对合规经营的旅行社造成不公平竞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旅游者同意或要求购物,到哪里购物、次数多少等也应由旅游者自己选择。如果请导游带领,导游应当把游客领到正规商店,且不能带游客到我国法律禁止的色情场所、赌博场所等区域参加自费项目,否则也要被追究责任。”尹玉说。 细化标准加大处罚 完善资质审查机制 近年来,多地旅游行业协会都发布了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以此提醒游客。 比如,西双版纳州旅游行业协会发布西双版纳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2024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旅游团队餐费参考成本25元/人/餐,旅游大巴车费参考成本淡季50元/人/天,旺季65元/人/天等。 海南省旅游协会联合海南省旅行社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发布海南旅游产品参考价格,其中导游服务费300元/天/团,团队酒店住宿80元/人/晚。 平台也积极采取措施。今年6月以来,抖音平台针对模糊加价、不合理低价商品进行排查,累计处置556个问题商品。在商品准入的审查环节,平台对加价天数占比过多的商品进行上线前的卡控以及在线识别处置,日均处理不合规商品超153个。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理事董媛媛认为,不合理低价游乱象频发的原因,主要是监管力度不够、低价游市场盈利高于违法成本、消费者不顾旅游产品成本一味追求低价等。 在尹玉看来,根治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关键在于细化低价游的认定标准和处罚细则,明确旅行社、导游、商家等各方在低价游中的法律责任,为治理工作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低价游涉及的虚假宣传、强制购物、隐性消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他认为,电商平台应切实履行对旅行社和旅游产品的审核义务,建立严格的资质审查和产品上架机制。对于发布虚假低价游信息的商家,平台应依据法律规定及时下架产品,并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旅游行业协会应依据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督促旅行社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违反自律规定开展低价游的会员单位,按照协会章程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尹玉说,相关部门也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旅行社和导游建立信用档案,将其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依据信用情况,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规定,在业务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信用不良者予以限制。 李晓鹏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如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提高游客对不合理低价游的识别能力,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还应强化旅游消费维权,大力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和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结合旅游购物‘三十天无理由退货’机制,鼓励实体店经营者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积极参与线下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承诺,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李晓鹏说。
公安机关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10起典型案例
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净网—2025”专项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今日,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一:刘某明、李某洋、方某庆、盛某琳虚假摆拍“上海老伯捡拾名包后向失主勒索5万元”网络谣言案 近日,上海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明(男,34岁)经营一家奢侈品回收店,为提升店铺知名度、吸粉引流,伙同店铺员工李某洋(男,25岁)通过经纪公司招募方某庆(男,62岁),前往太古汇摆拍了内容为“上海老伯捡拾名包后向失主勒索5万元”的虚假视频后,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店铺主播盛某琳(女,29岁)作为视频中演员出现。该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大量网民给与负面评价,对当地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二:刘某峰编造传播“进入云南玉溪城区必须缴费200元”网络谣言案 近日,云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峰(男,50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即日起玉溪政府决定:凡是进入玉溪城区的必须缴纳200元的城镇维护费用,该费用可以在5年内随意出入玉溪城区!500元可以一辈子随意出入玉溪!”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对当地群众造成误导,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三:王某彪编造传播“女儿‘王喵喵’走失”网络谣言案 近日,浙江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彪(男,28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篇内容为“女儿‘王喵喵’被人抱走”的虚假信息,并配以一张从互联网上搜到的小女孩图片后,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误导不少热心人士纷纷转发、助力寻找,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四:李某江编造传播“四川德阳发生液化气罐车爆炸”网络谣言案 近日,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李某江(男,58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内容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大地村境内,一辆运载液化气罐的货车在行驶途中突发起火爆炸。剧烈的燃烧引发十余次连环爆炸,气罐被炸飞后坠落在地,周边村民住宅玻璃大面积震碎”的虚假险情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五:王某编造传播“山西大同地震现场一片废墟?”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女,57岁)使用某文字类AI工具捏造了涉“山西大同地震”相关谣言信息,之后又利用某视频生成类AI工具生成与文本对应的视频,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并配文称“大同地震现场:一片废墟与惊魂”,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六:何某会编造传播“重庆金科廊桥水乡6.8级地震”网络谣言案 近日,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何某会(女,53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内容为“金科廊桥水乡三组6.8级地震”的虚假灾情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七:刘某编造传播“山西太原一男子因行车纠纷持刀伤人”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西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男,3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以自己前期看到过的一起普通交通纠纷事件为原型,捏造“司机持刀伤人”的虚假警情,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八:梁某鹏编造传播“山东潍坊一学生在体测时因为高温身亡”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梁某鹏(男,29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编造内容为“七月八号下午两点二十七分,山东潍坊高密。十二岁的李亮亮倒在滚烫的塑胶跑道上,距离他刚跑完的400米体测终点仅一步之遥。当时电子屏跳动着39℃高温,塑胶跑道表面早已突破50℃,他静静趴了整整三分钟.......”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九:刘某元编造传播“山东威海某小学开学第一天学校塌了?”网络谣言案 近日,山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元(男,26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山东威海某小学开学第一天学校塌了”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案例十:栗某编造传播“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热抢救无效身亡”网络谣言案 近日,广东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栗某(男,36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内容为“佛山男子感染基孔肯雅热抢救无效身亡”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关注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携手让谣言失去滋生的温床。
重庆印发《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
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10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主动向劳动者告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劳动者求职就业时可以依法查询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情况。 根据《办法》,重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支付信用监管工作,适用于所有依法登记注册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办法》明确,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工资支付失信行为。工资支付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记录,以及未履行义务引发拖欠工资的相关记录。 《办法》提出,工资支付信用监管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实行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和协同共治。人力社保部门将负责工资支付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信用记录、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和信用修复等服务。相关部门将根据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事务中应用信用信息。 在信用等级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将工资支付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单位为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B级为存在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单位,C级和D级则分别对应拖欠工资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特别是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 《办法》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激励和惩戒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A级单位,将优先享受政府资金支持、政策优惠、表彰推荐、优化监管等激励措施;而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单位,将面临限制政府采购、招投标、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处罚。尤其在工程建设领域,C级、D级单位的新增工程项目需要按照规定存储更高比例的工资保证金。 《办法》明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主要负责人也将受到工资支付信用的影响,C级和D级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不能参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选举,也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先进工作者等评比活动。 此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主动向劳动者告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劳动者求职就业时可以依法查询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情况。 目前,就《治理欠薪信用监管办法》涉及的工资支付信用等级,重庆正搭建线上便捷查询通道,拟通过“渝快办”的“渝悦?根治欠薪”专栏进行查询,有序推进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使用。 《办法》强调企业在纠正失信行为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人力社保部门将根据企业的修复情况,适时调整其信用等级。单位如果再次发生拖欠工资等行为,则不能提前更新信用等级。 据介绍,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守信守法经营,同时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护。
银保监会重拳整治市场乱象 伪创新、资金空转仍是整治重...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掀起的“监管风暴”正显现成效。近日,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副局长朱彤在银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当前银行领域行业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杜绝,一些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早揭示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由发散转向收敛。 朱彤称,经过持续深入乱象整治,银行业生态得到积极净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突破,银行业审慎合规运行的氛围进一步稳固,乱象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不仅成功避免了风险隐患向金融危机演变,也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宝贵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 不仅是银行业,今年以来,包括房地产市场、网贷整治等多个备受关注的金融领域治乱象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朱彤表示,银保监会已持续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整治,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引导银行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和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 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截至8月末,全国在运营的网贷机构只剩下15家,比2019年初下降了99%,借贷余额下降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73%。与此同时,网贷机构的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和参与人数已连续26个月下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对于下一步监管重点,银保监会多部门负责人表示,仍将以严监管作为工作主线。朱彤指出,银保监会将继续开展银行保险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方面对中小机构公司治理薄弱、信贷领域问题多发、资管转型发展不规范、各类“伪创新”层出不穷等问题进行持续深入整治;另一方面,结合当前市场流动性较为宽裕的环境,对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等乱象反弹苗头严查严处,消除问题隐患。 冯燕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处置网贷领域存量风险作为后续较长一段时间的核心工作来抓,持续完善停业机构的资产处置程序。在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提高资金清偿率和返还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快推进落实网贷机构转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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